點擊國內養狗執法力度--法律“打白條”屬執法缺位
發布時間:2009-12-03 來源:派多格寵物美容師培訓學校 作者:管理員 點擊:1604次
新市容條例的誕生,是順應民眾的呼聲和城市建設的需要,但已經生效兩個月后卻未對狗狗便便開出一張罰單。原因究竟在哪里?
成都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員、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說,目前正在推進“法制城市”建設,無論是已經實施的《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 生管理條例》,還是明年即將施行的《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養犬條例),都具有前瞻性,職責范圍具體化。作為公共安全衛生的 城市管理者,應該樹立為群眾服務的執法思想,在執法過程中不斷完善總結執法技巧。他提出,“雖然經濟處罰只是一種執法手段,但是既然 那么多問題擺在眼前,也有法可依,為什么新條例實施以來,卻開不出一張罰單來?”這暴露了執法環節的薄弱。
四川省人大法制委辦公室主任梁宏坤認為,既然是已經生效的法律,就必須嚴格執
行,否則只是形同虛設。如果執法者都對不文明行為放任不管,勢必會加重一些市民的不自覺行為。《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》明年即將實施 ,行政執法的工作重心,也將由過去的“依法養犬”向“規范養犬”轉移,進一步提高養犬人的法律意識,規范他們的養犬行為。
成都市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周躍林說,市容條例有對狗狗在公共場所活動限制的規定和處罰,執法部門就應該嚴格執行,還應該 出臺相關配套措施,加強與公安、動物防疫、工商和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與聯動。成都市人大常委會,今后也將對條例實施的執行效果 進行監督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享有良好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的權利,負有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義務,對有人損害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現象 ,有權制止或向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舉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