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沈陽市養犬管理條例(草案)》首次提請審議
新規未涉及養犬收費問題,但明確多項具體罰則
27日,《沈陽市養犬管理條例(草案)》首次提請沈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二十次會議審議。
這部新法規未涉及養犬收費問題,但包括“不按期給狗打疫苗”、“攜犬乘坐公交車”等8種行為被確定了處罰細則。
同時,新法規要求市區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,并對犬進行健康檢查。
養犬新規到底有何變化?
記者了解到,新規將原本二環以內的養犬重點管理區擴至三環。該區域內的住房每戶準養犬一只,不得飼養烈性犬、大型犬。
犬死亡不注銷不得再養
新規確定,養犬實行登記制度。未經登記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養犬。
養犬應當在取得犬只起15日內,對犬進行健康檢查,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,領取動物健康免疫證。然后到其居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養犬登記,領取養犬登記證。
飼養幼犬的,應當在犬齡滿3個月后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。養犬登記證每年年檢一次。
記者昨日從沈陽市有關部門了解到,目前辦理養犬登記證免費。
此外,犬死亡或者失蹤的,養犬人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。未辦理注銷手續的,不得再養犬。
養犬人因故確需放棄所飼養犬的,應當將犬送交犬類留置所,并到公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。
不得隨意埋葬死亡犬
養犬重點管理區內的養犬人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。除導盲犬外,不得攜犬進入一些公共場所;不得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攜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車時,應當征得駕駛員的同意。
沈陽市公安機關設立的犬類留置所,負責收留養犬人放棄飼養的犬、流浪犬、被沒收的犬以及無主犬。犬只自收留之日起7日內可以被認領、領養。
此外,一些值得注意的“禁令”包括:不得在住宅區內的公共部位養犬;不得虐待犬只、遺棄所養犬只;犬只死亡的,養犬人應當及時將犬送到指定的場所,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,不得隨意拋棄或者埋葬。
數據統計
沈陽養犬已超25萬只年咬傷約萬人
目前,沈陽市居民養犬約25~30萬只,觀賞犬占50%,還有養殖戶200多家,從業人員3萬多人,已形成年產值約10億元的犬業經濟鏈。
大量養犬對市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響。包括夜間犬吠噪聲影響鄰里休息,攜犬出入公共場所驚嚇他人等糾紛大量發生,近五年每年舉報投訴均在萬件以上。犬咬傷人事件多有發生,每年沈陽市犬咬傷人就診人數保持在萬人以上。此外,犬隨地排泄已成普遍現象,治理效果成效不大。
流浪犬增多,不僅給市民安全帶來危害,還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。由此造成的舉報投訴每年均在千件以上。
行業聲音
沈寵物協會會長:應該恢復養犬收費
與舊規相比,新條例有多個變化,對此沈陽市寵物協會會長徐河表示,養犬由禁變為限制是一種進步。
新條例中停止收取養犬管理費,市民可以免費養犬
徐河:這項新規對不養犬人不公平,費用取消后,對犬的管理的一切開銷都要政府承擔,這些錢都是納稅人的錢,就等于其他市民在為此埋單,所以應該恢復收費。
舊規是市內二環路以內為限制飼養區,新條例把范圍擴大到三環繞城公路以內為限制飼養區
徐河:這加大了管理成本。
新規確定不直接捕殺流浪犬
徐河:這是對生命的尊重!允許民間機構設立犬只救助機構,贏得慈善事業和社會群眾的支持和理解,在國外很普遍,是應該學習的部分,凸顯了人性化。
舊規規定了市內養犬身高不超過40厘米,體重不超過10公斤,但新規新條例有所放寬
徐河:這是很好的改動,舉例說,在以前被訓練為導盲犬的金毛犬是屬于大型犬的,現在已被列入市區內可以養的范圍,新條例很人性。
期待細則
盡管新法規對多種養犬行為確定了罰則,但與之相關的細則目前仍未出臺,記者了解到許多相關問題仍讓居民備受困擾。
狗叫擾民,難道要環保局來測分貝?
《條例(草案)》中規定,因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怎樣算干擾正常生活?容易取證嗎?
記者采訪了遼寧同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常斌。
他認為,犬吠是犬的正常行為,沒辦法制止。看是否擾民,一是在時間上,好將遛狗時間選擇在出行人較少的時間段,同時也錯開大部分人休息睡眠的時間,另外就是看犬吠的分貝,這是普通人沒法靠聽力測算的,“如果市民要取證,那只能找公安部門或者環保部門,拿著儀器到家里來測量犬吠分貝。”
常斌表示,目前,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,什么樣的犬吠算是影響正常生活,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制定配套的地方政策來加以約束。
“挺犬派”
狗主人王大娘:狗叫是正常的,人也沒法辦控制它啊!狗叫多大聲音,誰管得了啊。
市民李女士:我家不養狗,但我覺得鄰里之間應該互相理解,誰也不愿意讓自己家的狗打擾別人的正常生活。
市民吉先生:“影響到正常生活”,這里的“正常生活”具體指的是啥呢?我想,影響到鄰居睡眠就不好了,但怎么才能不讓自己的狗在別人睡覺時不叫喚呢?這也太困難了。
“打犬派”
市民陳女士:犬吠挺煩人的,我家樓下就養狗,有時就半夜叫,根本睡不著。我覺得政府應出細則處罰,應該考慮到我們這些不養狗的群體的利益。
市民于先生:我的孩子今年剛出生,也不知道誰家的狗,沒事就叫,主人還一個勁逗狗,弄得孩子總哭。
市民魏先生:干脆小區里就不讓養狗,否則,你說咋能控制住狗叫啊?總不能把狗嘴堵上吧。
啥叫“虐待”,把狗養得太肥算嗎?
在新條例中規定,虐待、遺棄所養犬只會被處以罰款,但什么算是虐待卻沒有細致規定。
另外,對寵物醫療事故的賠償和責任認定在各種條例中還是空白。
昨日下午,沈陽市皇姑區一家大型寵物醫院醫生表示,新條例雖然對犬只有所保護,但照比發達國家還有一定距離,“在國外,養的狗肥胖也會被認定是虐狗,理由是沒有定期給寵物體檢,對寵物沒有盡心照顧。舉例說,英國規定9歲的拉布拉多獵犬的正常體重應該在29.48公斤36.29公斤之間,如果超過這個范圍就屬于肥胖。”
他表示,應該有類似的規定,因為養犬的人在飼養寵物的第一天就應該對寵物負責。
“寵物醫療事故的賠償和責任認定在各種條例中還是空白,例如一只狗在做剖腹產手術時死了,或扎針時扎到神經,想得到賠償只能靠主人和寵物醫院交涉,沒有任何法律依據。”寵物醫生表示。
為您算賬
養只狗,年需300元“安全投入”
新法規要求市區內養犬實行登記制度,并對犬進行健康檢查,同時要定期給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。
對此,記者昨日采訪了多家寵物醫院發現,目前想要保證養犬安全,需要每年給犬做定期檢查,總體費用下來,需要近300元。
這些費用包括:
預防狂犬病疫苗(50元);抗病毒檢測(70~80元);驗便(30元);寄生蟲檢驗(50元);血液化驗(30元)。
某寵物醫院的相關人員表示,通過以上檢測后,能確保及時發現所養犬只身上的攜帶的病毒、細菌,保障犬只健康的同時,更保證了主人的健康。
本版稿件由本報記者常旭陳嬋嬋崔扶堯王儲采寫
這些養犬行為
將被處罰
養犬不登記
罰款500至1000元
養犬不按期打疫苗
罰款500至1000元
攜犬坐公交車
罰款50至200元
犬只死亡或失蹤
不注銷
罰款50至200元
虐待、遺棄犬只
罰款50至200元
烈性犬、大型犬禁養范圍
從二環擴大到三環
違者沒收
攜犬入公共場所
(有禁犬標志的)
罰款50至200元
包括幼兒園、學校、醫院、少年兒童活動場所、紀念性場所、紀念性場所、飯店、商店、展覽館、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游樂場、航空港、候車室(導盲犬除外)
在戶外遛狗
不立即清除糞便
罰款50元